⒈ 指經(jīng)過交手,彼此了解,結交起來就更投合。
⒈ 沒有經(jīng)過一番沖突爭執(zhí),則彼此不相認識。亦可指經(jīng)過爭執(zhí)后,彼此反而更相知、更要好。也作「不打不相識」、「不打不成相與」。
引《水滸傳·第三八回》:「你兩個今番卻做個至交的弟兄。常言道:『不打不成相識。』」
《初刻拍案驚奇·卷一一》:「那呂大見王生為他受屈,王生見呂大為他辯誣,俱各致個不安,互相感激,這教做不打不成相識,以后遂不絕往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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