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舊歷法。
⒈ 舊歷法。
引《晉書·律歷志下》:“孔子 為治《春秋》之故,退修 殷 之故歷,使其數(shù)可傳於后?!?/span>
本站部份資料來自網絡或由網友提供,如有問題請速與我們聯(lián)系,我們將立即處理!
Copyright © 2020-2024 中華漢語詞典www.allstreams.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2024058711號
免責聲明:本站非營利性站點,以方便網友為主,僅供學習。合作/投訴聯(lián)系QQ:15532921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