漕司 又稱轉運使。宋代官職。趙匡胤分全國行政區(qū)為十三道,設置諸道轉運使以總財賦;趙匡義又分全國為十五路,并強化職責,“經(jīng)濟掛帥”,以邊防、盜賊、刑訟、金谷、按廉之任,悉皆委于轉運使。到了宋徽宗崇寧四年(1105年)已增加到二十四路。所設衙門轉運司亦稱“漕司”,由此可見漕運職司之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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