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點符號 標點符號是書面上用于標明句讀和語氣的符號。 標點符號是輔助文字記錄語言的符號,是書面語的組成部分,用來表示停頓、語氣以及詞語的性質和作用。
標點符號biāodiǎnfúhào
[puntuationmark]用于標點的各種標準的符號
在文句中,用來分別句讀和標明詞句性質、種類的符號。民國八年,教育部頒行新式標點符號,后因歷時已久,復受外來因素影響,致使用上頗生歧異。為求用法統(tǒng)一,及便于學習,遂于民國七十六年再頒布重訂標點符號手冊,內容大抵沿用新式標點符號的名稱,而略加更動。共收有句號(。)?、逗號(,)?、頓號(、)?、分號(;)?、冒號(:)?、引號(「」、『』)?、夾注號(--)?、問號(?)?、驚嘆號(?。?、破折號(──)?、刪節(jié)號(……)?、書名號(﹏﹏)?、專名號(??)?、音界號(.)?等十四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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