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任 委任,原義為信任、信用,現(xiàn)作派人擔任職務(wù)。其他解釋包括:付托;交托;棄職;辛亥革命以后到解放前文官的最末一等,在薦任以下,由直轄長官任命;拜托別人做事。王安石著有同名文章。
委任wěirèn
(1)[appoint;mandate;authorige]∶任命某人擔任職務(wù)
委任一個官員
(2)[entrust]∶托付
任用、托付。
《三國演義.第五七回》:「瑜以凡才,荷蒙殊遇,委任腹心,統(tǒng)御兵馬。」
《老殘游記.第一六回》:「我若得了你們的銀子,開脫了你們,不但辜負撫臺的委任,那十三條冤魂肯依我嗎?」
文職公教人員官等之一,在簡任、薦任之下。
英語toappoint
德語ernennen(V)?
法語procuration,commissionner,affecter,affectation,commettr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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