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過繼給他人為子。
⒈ 過繼給他人為子。
引唐 皎然 《唐蘇州開元寺律和和尚墳銘》:“我?guī)煶鏊觅膺z教張,如何斯人兮天不臧?!?br />明 沉士龍 等《<搜神記>引》:“惟 晉武帝 子 秦獻王 無嗣, 愍帝 嘗以 吳王 晏 子出嗣 秦王,豈即 愍帝 邪?”
《古今小說·蔣興哥重會珍珠衫》:“這 羅德 是賤妾的親哥,出嗣在母舅 羅 家的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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