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賦斂與施惠。
⒈ 賦斂與施惠。
引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:“斂弛之聯事。”
鄭玄 注:“杜子春 弛讀為施?!?br />孫詒讓 正義引 王引之 曰:“弛舍與賦斂意義不倫,無由并舉,當以讀施為是。斂者聚也,施者散也?;蛳仁┒髷?,或先斂而后施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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